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20〕66号)和《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落实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皖交运函〔2021〕46 号)的文件要求,经行业主管部门确定,以下驾驶员培训机构符合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的条件,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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